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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秋学生评优通知

作者:学习中心服务部 发布日期:2017-11-24 15:54:56 阅读次数:2019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了表彰在我院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特举办以“评选优质学员,分享学习经验”为主题的学生评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学生。

二、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三、评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我院相关规定及政策,在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2)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含80分)以上,无补考记录;

(3)学习态度良好,勤奋刻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和互动,主动与老师和同学沟通学习情况;

(5)自主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学习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6)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所学知识能够应用到工作生活中。

2、除以上条件外,优秀毕业生还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条件,通过毕业审核;

(2)如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通过网络统考,且获得学士学位。

注:优秀毕业生评选,只针对本学期毕业的学生。

3、优先评选条件(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可优先参评)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2)对远程教育学习或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

(3)将所学知识应用到本职工作中,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并获得单位嘉奖;

(4)有其他突出表现或成绩者。

四、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

•  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少于100名,1~3个名额;

•  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100~500名,3~6个名额;

•  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大于500名,3~10个名额。

2、优秀毕业生

• 学习中心本学期毕业生小于50名,1~3个名额;

•学习中心本学期毕业生50~100名,3~6个名额;

•学习中心本学期毕业生大于100名,3~10个名额。

注: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若上报总数超过50名,将择优评选。

五、评选材料

1、学生评优审核表;

2、照片:两寸证件照(审核表用);工作、生活照片若干;

3、其他能反应学生优秀事迹的资料,如证书复印件、照片、音频文件、媒体报告扫描件等。(强烈建议提供,可增加学生评选机会)。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所有上报的材料视为允许学院进行宣传使用。

六、评选程序

1、学生上报材料

学生依据评选条件填写学生评优审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参评材料上报所在的学习中心。

2、学习中心初审

学习中心对学生的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评优候选人,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到学院。

3、学院终审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候选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的名单。

七、时间安排

优秀毕业生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27日——12月22日

优秀学生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27日——12月29日

 八、表彰奖励

学院主页公布获奖名单, 颁发“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注:获奖学生统一到所在学习中心领取荣誉证书。

附件: 1、学生评优审核表.doc

2事迹介绍要求.doc   

3学生评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