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网考委[2018]1号)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8年4月考试工作安排》(网考电函[2018]03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网络教育2018年4月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安排
1、报名缴费及考试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 2018年1月24日9:00—2月7日17:00
考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17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2、考试科目
商务英语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a及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余专业的统考科目均为大学英语b及计算机应用基础。
3、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4、考试对象
以学院教学平台正式注册学籍的时间为准,2018年春季之前(不含2018春)入学且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正常报考;2018春季及之后入学且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具体执行办法详见附件(《网考委函[2018]1号文问题解答汇总》)。
5、考试方式
统考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6、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二、考试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cdce.cn
2、考生网上报名与缴费
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名与缴费。网考办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的考试报名汇款。
学习中心应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关注网站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个人如果无法进行网上报考,可由学习中心帮助在网上完成。学习中心完成报考后,应及时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本人的报考信息。
3、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报考将限定人数,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如报考总名额约满,将提前结束各次报考时间。
(1)统考课程全部采用混编考场方式。具体报考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报考时间 |
考试方式 |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a、b、c) 大学语文(a、b) 高等数学(a、b) |
4月14-17日 8:00 - 9:30 10:00 - 11:30 12:30 - 14:00 14:30 - 16:00 16:30 - 18:00 |
1月24日9:00 —2月7日17:00 |
机考闭卷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3)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网考委[2018]1号)要求,为防止跨省异地报考带来的替考风险,今后学院原则上将不再受理及上报网络统考跨省异地报考的申请。
(4)学习中心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但不能跨省报考;集体报名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5)为保证统考报名的公平、安全,网考办对学习中心批量报考、缴费操作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即学习中心报考与缴费时,单次批量报考限制最高为50科次,报考后需及时通知报考的学生进行缴费,以免影响下一单次批量报考。
(6)学习中心代替学生报考时要慎重考虑,应充分反应考生个人意愿。否则造成违反考生本人意愿的弃考由学习中心承担责任。
4、基本信息的导入及复核
考生基本信息从学信网中获取。由于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最初来源是“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因此,各学习中心向学校上报新生基本信息时要及时准确。不符合照片要求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提供的考生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应确切、有效。
考生在考试时所持的个人证件与报考信息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免考信息备案
申请免考时间:1月15日—2月6日23:59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进入学生工作室进行申请,具体操作:登录学生工作室“统考办理——统考免考申请”。具体要求:
(1)免考申请必须通过平台办理,不接收纸质申请。
(2)如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必须上传清晰可辨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http://chaxun.neea.edu.cn),如网上查询不到考试成绩(证书)证明,将不能通过免考申请审核;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办理免考。请学习中心仔细进行初审,原件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如提交的资料不完整,请不要递交学院进行复审。
(3)获得《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合格证》的学生也需进入学生工作室进行免考申请,否则无法上报网考办。
(4)免考合格名单将在学院首页的“统考专区”予以公示。如果发现伪造免考证件,一律按照作弊行为处理,对学生所在的学习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该学习中心办理免考一次。
(5)第一学历没有通过的学生,由于网考办没有学生的相关信息,因此无法办理免考。
特别提示:
根据网考电函[2011]38号文件《关于发布统考考试作弊情况公告的通知》精神,“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请同学们珍惜考试机会,诚信考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月22日
网考委函[2018]1号文问题解答汇总
一、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
1.“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名”此政策从哪批次入学学生开始生效?
答:从2018年春季入学学生开始生效。
2.请举例说明新生入学后,最早可报考统考批次。如,201803/201809批次学生。
答:本科生入学12个月后方可参加统考。例如:201803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4月份统考(通常1月底到2月初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201809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9月份统考(通常6月份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
二、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1.缺考即为弃考?弃考行为的具体界定以及判定的依据。
答:报考后未参加考试,即缺考就被认定为弃考。
2.考生报考后,因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能否制定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提前报备或取消预约。
答:报考成功,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都认定为弃考。
3.弃考考生对于3次的限定,是否包括弃考当次?请举例说明。
答: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所有考生只要一次弃考,弃考科目就只能再有3次报考机会(含以后的弃考)。
4.对弃考考生的考试科目限定,是否只限定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
答:只限定在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
5.集体报考考生,未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考生以非考生本人报考行为申诉,纠纷如何处理?
答:报考单位代替学生报考时要慎重考虑,应充分反应考生个人意愿。否则造成违反考生本人意愿的弃考由报考单位承担责任。
6.同一批次报考多科目,其中一科被按作弊处理,考生放弃其它科目考试,是否也按弃考处理?
答:不按弃考处理。作弊当批次所有统考科目成绩无效,暂停考生所有需统考科目两次报考资格。
三、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如报考总名额约满,将提前结束各次报考时间。
1.限制人数,是指全国报考的总人数还是具体分配各个考点报考人数?
答: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按全国报考计划,总科次报满即关闭报考系统。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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