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籍信息管理,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学籍身份信息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的变化,可以申请修改或变更其学籍身份信息。学生性别、民族等其他身份信息及入学报名信息录入错误的一般不予以修改。
二、受理条件
学生在校期间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化,并提供相关户籍证明的,可以申请修改或变更其学籍身份信息。其中“在校期间”,是指学校对审查合格的学生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后,至完成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前的时间段。
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间,以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中明确的修改或变更时间为准,属于在校期间的,受理申请;不属于在校期间的,不予受理。
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完成后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1.姓名修改或变更
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修改或变更证明。内容应包含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和修改或变更时间、申请人照 片、经办人联系电话等。
2.身份证号修改或变更
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修改或变更证明。内容应包含姓名、原身份证号码、现身份证号码和修改或变更时间、申请人照片、经办人联系电话等。
身份证号码涉及出生日期和省份信息变化的,不予修改。
四、办理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户籍证明原件。
2.学习中心初审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学院。
3.学院将相关证明,提交市教委,教委审核批复后,符合要求的,将在学院平台修改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学生信息管理部将相关材料反馈至学习中心。
本通知由学院学生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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