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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4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

作者:学籍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0-01 10:00:46 阅读次数:2597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4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部署,2014年9月统考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49月13-16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网考办会根据考试人数进行安排,请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考试对象
所有在籍的专升本层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名称
层次
统考科目
石油工程
专升本
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地质工程
专升本
安全工程
专升本
土木工程
专升本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升本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会计学
专升本
工商管理
专升本
市场营销
专升本
行政管理
专升本
商务英语
专升本
大学英语(A)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2、考试方式
所有统考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的开通
网上报名系统包括面向网络教育学院、省级电大及下属学习中心用户的“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和面向考生的“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常年开通。
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cdce.cn
2、基本信息的导入及复核
由于考生基本信息将在“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报送的学生基本信息中获取,因此要求学生在新生报名时务必保证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考试时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4、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5、考生网上报考与缴费
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与缴费。报名网站(网址):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
报名缴费时间: 2014年6月119:00至6月30日17:00
 
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报考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17:00;
考生个人无法进行网上报考的,请学习中心帮助考生在网上完成。学习中心完成报考后,需及时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本人的报考信息;
6、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在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1)《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和《高等数学》(A、B)四门统考课程全部采用混编考场方式。具体报考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
考试方式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A、B、C)
大学语文(A、B)
高等数学(A、B)
9月13-16日
8:00 - 9:30
10:00 - 11:30
12:30 - 14:00
14:30 - 16:00
16:30 - 18:00
6月11日9:00
-6月3017:00
机考闭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考生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学习中心初步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汇总提交学院,学院根据学习中心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后上报网考办备案。
2)学习中心需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
3)2014年9月统考跨省异地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学院。过期不予办理。
4) 网考办按网院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6月11日开通报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5)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3)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但不能跨省异地报考;集体报名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7、考生免考信息备案
免考信息上报时间:2014年7月10日-8月5日
网络统考免考办理流程见附件2。
 五、关于考试复习
考生可登陆学院教学平台(www.cupde.cn)个人工作室内课程学习栏目下“网考辅导”进行相关资料的查询、学习和下载。
特别提示:根据网考电函[2011]38号文件《关于发布统考考试作弊情况公告的通知》精神,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从2011年12月统考开始,将对每次统考的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公开通告,通告信息发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上”。请各位同学珍惜考试机会,诚信应考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层次的学生,珍惜此次考试机会,抓紧时间踊跃报名。预祝同学们考出好成绩!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