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管理,规范毕业管理环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及之后的在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毕业条件
学生在有效学籍期限内(2.5-5年)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必修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审核通过后方可毕业。
第四条 学校每年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办理毕业注册。在毕业注册后,学生可在学信网查询毕业注册信息。
第五条 毕业注册流程
(一)每季毕业注册之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二)学校在学信网注册毕业成功后,学生可在学信网及教学平台学生工作室查询毕业信息。
(三)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则无法按时领取毕业证及档案。
第六条 学生的毕业证和档案在毕业注册之后发放。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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