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信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成人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及之后的在籍学生(以下简“学生”)。

第三条 注册取得学籍信息

学生通过招生录取并在规定的时间缴费后,由学院统一报学信网进行注册学籍。

学生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以招生录取信息为准,并由学生本人在报名时填报并签名确认,学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 学籍信息核查和确认

学生在取得正式学籍后,需登录学信网核实学籍信息,同时登录学院教学平台“学生工作室”核实个人信息,学生对个人的学籍信息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 学生在籍期间的学籍信息与报名录取信息保持一致,且学生在籍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更改学籍信息。

学信网注册毕业后,无法修改任何学籍信息。

第六条 注销学籍

(一)学生学籍达到五年最长期限,但尚未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名单后,注销学院教学平台及学信网学籍。因学籍超期注销学籍的学生,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学生因个人申请退学,在完成退学流程后,注销学校教学平台及学信网学籍。退还学费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学管理规定》执行。

(三)学籍信息注销后,无法恢复。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